范晓勇
男、河南省林州市人,1971年出生,中共党员,高中学历,现任林州市宏鑫电碳有限公司技术总指导。
1997年参与组建林州市宏鑫电碳有限公司并工作至今,从公司成立以来,能够以身作则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,并带动解决了企业周边200多名农民就业问题。2005年林州市组织部在宏鑫电碳有限公司成立党支部,范晓勇任党支部书记、技术总指导至今,使企业连续多年荣获林州市五个好先进非公企业党组织、和创先争优先进非公企业党组织。在范晓勇同志的技术指导下,企业从2003年至今连续十一年获得纳税先进企业。2011年获得安阳市团委新长征突击手。
党员形象,从一定意义上说,就是岗位形象。一个党员在本职岗位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,就为群众树立了良好的榜样。作为技术总指导,范晓勇深刻知道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会直接或间接,部分或全部的影响到身边同志的创业激情。所以,在日常生活和平时的工作中,他坚持不断的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坚持用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指导自己的工作,用科学的发展观来丰富自己的政治头脑,牢固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坚定共产主义信念。在平时的工作中,他时时刻刻处处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衡量、约束自己的言行,不断增强党的观念,加强党性修养,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党员义务,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执行党的决定,珍惜党的光荣称号,以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鞭策自己,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,维护党的团结统一。把每一位老党员、优秀党员当作自己的折射镜,树立自我的人格魅力,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都力求率先垂范,发挥着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。在与同事相处时,总是以“与人为善”的心态对待每一个人,把党组织的温暖通过自己传输给每位同事;在参加组织活动,特别是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时,自己始终积极主动,不计得失,用自己的爱心让职工感受党的温暖,用自身的言行感召周围的同志,让“党员”这一光荣称号在自己身上闪耀发光。
“致富不忘乡亲,造福一方民众”是范晓勇同志的人生格言。在他的带领下,宏鑫公司得到当地政府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。他热衷社会公益事业,多次带头为企业所在地捐款共计30余万元。2013年3月,范晓勇倡导成立了企业所在地姚村镇东张村慈善协会,并捐款13000元。2012年11月份为东张村500户村民安装天然气每户捐款1000元。每逢春节前,范晓勇都会拿出部分资金帮助困难群众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,应证了他的人生格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