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会知识“微课堂” (十二)|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?
第12期
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?
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》(总工发〔2016〕27号)规定:
凡建立一级工会财务管理的基层工会组织,应在选举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同时,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。
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3至11人。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人,可根据工作需要设副主任1人。
基层工会的主席、分管财务和资产的副主席、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员,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。
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。主任、副主任可以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,也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。